申述電話:「台視觀眾服務專線:0800-058-886」

附註一 「新聞或新聞性節目申訴會議」委員名單
台視網站之定見箱:https://www.ttv.com.tw/dnet09/suggest/suggest.aspx
  • 申訴人請以真實姓名、聯系德律風,電郵和通訊地址等可確切聯系的資訊、提出,並申明申述相關內容及左證資料;如為匿名、假藉係新聞事件當事人之申述案,或申述人未提出具體之事實及內容者,本公司將不予處置。台視公司在接獲郵件、德律風、傳真、電子郵件、或網路申述時,於二十四小時內(不含假日)均由「台視觀眾服務專線:0800-058-886」登錄列案處置。新聞部接獲申訴後須即時以電話、書面或電郵先行答複及後續處置懲罰景象,相幹答複情形與內容均應列表紀錄。
  • 新聞部接獲申述案件後,新聞部經理視案件內容交付該新聞或新聞性節目權責製作人進行計議並進行處理,並於一週內擬妥回函內容,簽請新聞部經理核處,並呈報總司理核示,附具理由及不服處置時之申覆方式,交由「台視觀眾辦事專線:0800-058-886」以書面通知申述人。
  • 副總司理得視需要召開「新聞或新聞性節目申述會議」,進行研議或調查,並於二週內做出決議,附具來由及不服處置時之申覆方法,以書面通知申述人與該新聞或新聞性節目權責製作人。
  • 對申訴人之書面答複,影本應由「台視觀眾服務專線:0800-058-886」登錄存檔,並將處理成績,在考量不影響新聞事宜當事人之名譽或其他權益下,或徵求當事人贊成下,以恰當方式於台視公司網站上公開。
  • 民眾或新聞性節目權責製作人若是對台視所回覆不滿意,得另以書面提出申覆要求,向台視公司申請覆議,相幹部門於接到申覆後彙整相幹資料,召開專案會議(提報主管會議或董事會?)處置懲罰。
  • 「新聞或新聞性節目申述會議」設委員五人,人選由新聞部經理諮詢各方定見後,提名報請總司理審定。委員為無給職,任期一年,期滿得蟬聯。「新聞或新聞性節目申訴會議」成員,應遵照當事人(被申訴人)迴避原則。